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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督查情况报告

范文作者:本站    范文来源:本站整理    范文栏目:情况总结报告    收藏本页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靠实管理责任。按照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年度保障计划,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基本原则,积极扩大保障面,稳步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同时,制定和完善了住房保障工作程序管理、资金筹集管理、统计报表管理、档案管理、规划(计划)管理等各项基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和动态管理制度,确保了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年计划保障5552户,截至7月底共保障4500户,12132人,其中发放租赁补贴4385户、11802人、255.4万元,实物配租40户、120人、1800平方米,租金核减75户、210人、1320平方米。年,省财政已预拨我市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两批共456万元(市财政尚未下拨),全市实际争取到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850万元(帐面累计余额)。

2、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各县区积极响应国家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政策,结合廉租住房房源紧缺实际,抢抓机遇,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和启动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通过新建、配建、改建、购置等多渠道、多途径增加廉租住房房源的格局初步形成。截止7月底省上下达我市廉租住房项目19项,建设规模13万平方米,2696套,总投资1.55亿元,其中中央计划投资6055万元,已到位5200万元,地方计划配套投资9496万元,已到位738万元。其中,年省上下达我市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1项,建设规模7.66万平方米,1628套,总投资6397万元,中央投资2416万元,地方投资3981万元,已经开工的项目9项,累计开工面积是3.42平方米、743套,完成投资1480万元,两当、成县各一个项目未开工,成县的土地已落实,正在做施工设计,预计9月份开工,两当项目土地尚未划拨到位;年下达我市的廉租住房项目8项,建设规模5.34平方米,1068套,中央投资2136万元,现6个项目土地已划拨,开始做地勘、设计图纸,预计9月份开工,两当、武都项目土地尚未划拨到位,待土地划拨到位或配建项目落实到位后,方能开工建设。康县正在积极申报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用地已落实。年全市计划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5.66万平方米,截至现在已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18项,建设规模13.96万平方米,总投资1.65亿元,完成投资0.52亿元。

3、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所创新。为了探索廉租住房管理新模式,解决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我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7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实施办法》,目前,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待市政府讨论通过后实施,各县(区)也都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共有产权管理新模式,积极慎重地开展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上半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展开,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有所重视,但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住房保障工作机构还不健全。市、县区住房保障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缺乏,兼职人员变换频繁,导致工作缺乏连续性,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报表不及时。二是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规模不足、渠道单一,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县区不积极申报廉租住房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或申报规模过小,有的县区实际建设套数与下达计划套数还有较大差距,配建廉租住房项目渠道尚未打通,忽视购改建廉租住房项目的申报和落实,住房保障方式和廉租住房建设方式及房源筹集渠道单一,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单列、优先供应的政策规定执行不到位,对商品住房项目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配建廉租住房的政策要求落实不到位,极不适应国家住房保障方式政策调整和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连贯性。特别是扩大内需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薄弱且不到位,导致下达的项目尚未全面开工,有的县区甚至连年下达的项目都未能开工建设。三是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筹集未到位、使用不充分。

县(区)财政预算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和土地出让收益资金尚未落实;住房公积金收益计划安排90万元尚未落实;年省财政下拨我市廉租住房购买、改建资金303万元,各县(区)均未使用,滞留帐面。四是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滞后。国家、省上相关办法已出台近一年,市政府也对认定工作做了安排,但各县区对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尚未全面开展,直接影响着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扩面工作。五是租赁补贴发放不及时、保障目标落实不到位。部分县(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未做到按季发放,工作滞后现象依然存在,导致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滞留,形成资金假富余现象,直接影响着中央补助资金的争取和落实;有的县(区)对年度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尚未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M²以下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有的县(区)对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没有测定,存在着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偏高或过低的问题。实物配租目标任务落实存在很大差距。六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还不规范。各县(区)尚未将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真正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实施,直接影响着全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土地供应不到位,项目管理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县尚未将单位集资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管理,甚至未经政府论证批准就立项建设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工作改进措施

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长期性任务,工作政策性强、量大面宽、涉及面广、程序严格、责任重大,我们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创新工作,切实把各级政府为民所办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廉租住房政策、扩大内需政策、灾后重建政策、财政政策,适应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调整变化的需要,用足、用好、用活政策,积极转变保障方式,切实加强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尽快组建市、县区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落实编制、工作人员和办公经费,提高市、县区政府住房保障办的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工作力量。

2、落实住房保障责任,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进度。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年廉租住房保障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逐项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和超额完成。建议市政府督促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尽快落实、限期开工已下达计划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扭转省上多次批评迟迟不能开工建设的被动局面,落实建设用地、配建项目和购改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建设用地一时不能落实的县区,要以配建为主,积极落实配建项目,适当集中建设,并重视购改建项目的争取和落实。

3、加强调研论证,搞好项目储备。各县区要在确保已下达投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全面开工的同时,认清和适应国家住房保障政策调整变化和扩大内需政策需要等形势,依据各地实际和住房保障规划,抢抓机遇,高度重视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争取申报工

作和购改建廉租住房项目的争取申报工作,尤其是近年来未争取到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国家投资的县和已争取到投资但规模偏小、实物配租房源紧缺的县区更应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尽快解决项目前期工作滞后和薄弱的问题,多渠道落实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确保廉租住房项目建设顺利开展。要切实加强廉租住房配建项目的落实工作,在尽快落实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务必从供地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管理、项目审批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各个环节统筹安排廉租住房项目,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单列、优先供应的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配建廉租住房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5%和10%的政策要求。

4、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各县区要认真执行《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依据住房保障规划和城镇居民住房灾后重建规划,在统筹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和城镇居民住房灾后重建项目的同时,切实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将单位集资建房纳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城镇居民住房灾后重建问题。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含单位集资建房)未经县(区)政府批准,发改、建设部门不得办理立项、建设等审批手续。

5、加强制度建设,做好监督检查。一是民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全面开展认定工作,为科学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有序实施住房保障提供基础依据。二是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项目跟踪管理方式的转变,重视统计报表工作,强化部门协作,注重信息互通,加强统计人员培训,落实统计报表制度。三是各级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协调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住房保障工作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全面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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