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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六月份高速公路过境建设引发的社会矛盾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

论文作者:詹斌    论文来源:本站整理    论文栏目:地方经济论文    收藏本页
高速公路建设对于构筑便捷的交通网络,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加强地区间交流,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县境内有厦蓉、黎洛两条高速公路建设,广大人民群众都非常支持,沿线居民也能主动克服和理解工程
建设过程中造成暂时对其生产生活的影响,但也有部分群众大局意识差,私利严重,法律观念淡薄,常因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水利损毁、交通阻塞,乡风民俗等问题与高速公路建设者之间引发各种社会矛盾。据不完全统计,就厦蓉高速公路水口段AT2、AT3、AT4标从2009年开工建设至今,共发生各类案件37件,其中刑事案件10件,占案件总数的27 %,治安案件 27件占案件总数的 73 %,处理 35 人;共引发各类民事纠纷66起,其中群体性事件5起,参与人数600余人(次),占纠纷总数的 7.5 %;房屋拆迁纠纷8起占纠纷总数的 12 %,农田损毁纠纷20起,占纠纷总数的 30 %,坟墓搬迁纠纷10起占纠纷总数的 15 %水渠损毁纠纷13起占纠纷总数的14.7%,征地补偿纠纷18起占纠纷总数的 27 %。其他纠纷12件占纠纷总数的 18 %。上述数据表明高速公路过境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不容忽视,必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管理,方能确保高速公路沿线的社会治安稳定。
一、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产生活设施受到损坏,处理不及时,村民求解心切与施工方发生矛盾纠纷。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各施工单位在新修施工便道,拉接电线,搭建工棚等损毁村民林木、庄稼,农田水渠、饮水水源,、机耕道、人畜通道设置虽然进行修复和补偿,但达不到农户的要求;涵洞进出口排水系统不完善,从而压占、损坏农田;施工爆破作业中,房屋等建筑设施是否受损、受损程度等认定结果意见不统一。
(2)乡村公路损坏严重,车辆受阻,村民出行困难而与高速公路建设者引发矛盾纠纷。我县境内新修的通乡油路被运输高速公路材料的货车过度碾压,载重量一般在20至60吨之间,造成道路损坏情况较重,路面开裂,坑坑洼洼,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出行带来不便。部分道路被截断,阻车现象经常发生,造成村民通行非常不便,特别是遇到下雨天,路面满是泥浆和积水,且非常打滑,春播秋收时节,拖拉机、小型贺车等农用机械不能正常通行,影响农作物生产。再者多个路段的涵洞、桥梁被施工单位载重货车过度碾压裂断,已成危桥,如:水口——龙额叉路口路段的两座桥渠三个涵洞均已断裂,过往行人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农户不理解,而与施工单位引发矛盾纠纷,。因高速公路征迁与其他项目征地折迁在经济补偿标准上有所不同,不同拆迁时段的经济补偿和涉及的征迁户所在的乡镇在具体补偿政策上也视实际情况略有差异,有的征迁户以此进行攀比,要求给予较高的经济补偿。补偿款延迟发放。因高速公路指挥部资金筹措没有及时到位、上级主管部门资金下拨延缓及缺乏与被征迁户的沟通等因素,部分村民在签订拆迁协议后较长一段时间仍未领到补偿款,造成部分群众的抵触和不满情绪。未签协议先行施工。个别农户因经济补偿或房屋安置等问题,提出一些过高要求,往往多次协商无果,施工方为不影响高速公路建设的整体进度,在未签订相关协议的情况下,先行施工,造成矛盾激化,对立情绪加剧。
(4)个别村民法制观念淡薄,“地头蛇”思想严重,明拿暗盗高速物资与施工单位引发纠纷。高速公路建设者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与当地村民搞好关系,在一些施工地段雇用了当地民工,个别民工因法制观念淡薄,私欲彭涨,明拿暗盗高速公路钢筋,机械设备等物资,当被施工单位看守人员发现后,揭力绞善,又不准看守人员报案,同时拉拢亲朋好友威胁恐吓或殴打看守人员,有些村民壮着自己是本地人,向高速公路建设者提出强运沙石料以及做,“霸王”工的无理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用工条件,无法满足当地部分村民愿望,由此引发矛盾纠纷。
(5)污染周边环境,村民怨声较大。在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建设中,有的施工单位忽视了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产生大量灰尘采取必要的措施,特别是干燥天气,车辆在运输材料途中及在堆场拌料过程中,往往产生大量灰尘,影响行人和行车司机的视线,同时附近农户家无法开窗、无法晾晒衣服,正常生活也受到严重影响。河道污染,有的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将部分桥梁钻孔灌注桩泥浆直接排入附近小河内,导致河道淤塞,河床升高河水受阻,流水变死水,又脏又臭,如遇山洪,小河周边大量的农田被淹没,农作物损毁,村民怨声较大;噪声污染,施工方为赶工程进度,有时会通宵作业,有的甚至连续通宵达数十天,施工车辆往返、路面填筑材料塘渣、搅拌机等机器作业产生的声响,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和晚上休息。 6)施工单位个别民工道德观念淡化,违反当地民风习俗,村民反感,引发矛盾纠纷。
高速公路建设期间,施工单位为强化工程进度,从全国各地招用了大量的民工到各工区务工,个别民工一般文化水平差,道德水准低,法制观念淡薄,例如:个别民工到集市买菜时说脏话侮辱菜农,进村入寨,偷放村民饲养的鸡、鱼;年轻民工进寨玩耍时,在村寨周围乱拉屎拉尿
,做一些公然违反民风习俗的行为,激起村民愤恨。
(7)违法使用民工,引起涉法涉诉,影响社会稳定。施工单位为加快工程进度,临时从全国各地招用的民工即没有与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又没有经过劳动部门进行专业培训取得资质,技术水平低,施工进度慢,工程质量差,工程监理不合格,得不到足额的劳动报酬而引起涉法涉诉;有的民工因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安全知识,操作失误,造成人身伤害,施工单位又没有合理赔偿而引起涉法涉诉。
二.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1)施工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认识不够,处理不及时。个别施工建设者认为,高速公路建设是国家重点工程,任何人都不敢干涉工程建设,损害村民的一些利益是小事,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处理,因此施工单位只顾抓工程进度和质量,忽视对损害村民利益的处理,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致使小事变大事,小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
(2)当地政府事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协调不到位。高速公路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了才临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因抽调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对在高速公路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缺乏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形成“哪庠抓哪”的简单工作方法,导致信息反映迟缓,工作被动,处理不及时。
(3)施工单位和当地政府对高速公路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不到位,与群众沟通、交流不够。农户对政策不了解,认识不深刻,从而产生抵触情绪和对抗心理,一旦遇到释放点,便会产生非正常行为,导致公路建设工作难度增大。
(4)有些施工单位对民工管理松散,没有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对民工没有进行上岗培训,施工不文明,极易引发涉农矛盾。
三、保障高速公路建设顺利推进的几点建议
(1)妥善处理矛盾,文明规范施工。各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尽可能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对沿线村民带来的生产生活影响,各级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要加强教育督促和协调,对群众反映的由于施工过程中引发的一些问题,要认真做好接待受理,耐心作出相关解释,加强沟通反馈,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对需要进行作进一步调查的投诉反映件,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妥善处理。特别是对一些反映较为强烈的住房质量受损等投诉问题,县,乡(镇)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与施工单位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踏勘和调查,及时处理。
(2)缓解交通压力,加快施工进度。交通建设要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施工单位要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同时,以“周期短、见效快”为原则,配足配好施工人员,抓紧施工进度。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便道的日常清理和整修,并会同有关乡镇、落实涉及村寨的改路工程等相关工作,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待高速公路各标段主体工程基本结束后,对受损道路抓紧落实维修方案,并尽快予以实施。对于高速公路建设中出现的道路交通拥堵问题,有关部门除了在各施工路段竖立警示标志外,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如施工过程中涉及一些主干道路的,在人流、车流高峰时段,临时可适当抽调交警或当地派出干警现场执勤,以维护交通秩序,缓解交通压力。
(3)加强环保意识,树立发展理念。在高速公路建设中要进一步树立“发展中保护,保护中发展”的理念。在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并对产生的水土流失采取比较合理的水土保护措施进行综合防治,减少高填深挖。在桥梁施工中,施工单位要注意对钻渣集中堆放和及时清除;钻孔桩施工中,对泥浆进行封闭,加大循环利用力度,避免或减少对农田和水质造成的污染。施工单位要科学安排运输计划及作业时间,尽量减少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在穿越街道时要减速慢行,减少高噪声和鸣笛;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村民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施工时借用的农田及临时性堆场,在施工结束后,施工方要及时清理干净,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也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督促,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及余留物造成的矛盾。
(4)妥善处理征迁矛盾,推进工程建设。各有关部门和涉及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建设征迁工作的领导,安排责任心强、政策业务精的同志从事此项工作,具体负责征迁工作的人员要注意做好征迁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征迁工作透明度,让被征迁户全面了解征迁补偿政策、方案及房屋安置方式,避免和减少因征迁政策不了解、不清楚而引发的一些矛盾和纠纷。征迁政策保持相对稳定,各乡镇、村之间要加强联系、衔接,避免存在较大的差异。要及时妥善处理征迁过程中群众反映的一些具体问题,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以确保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工建设。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监督力度,加强征迁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努力减少拨款环节,缩短拨款时间,按程序及早兑现给广大被征迁户,确保对征迁户的补偿及时、足额、到位。
(5),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构建高速公路建设的和谐稳定。一是要全力排查和调处好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的社会关系。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可能引发的山林、水利、征地补偿,房屋拆迁等矛盾纠纷,要坚持贯彻“调防结合,以调为主”的方针,认真按照《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力争做到小纠纷不出工区,大纠纷不出标段,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二建立坚持“严打”长效机制,当地公安派出所要加大治安巡逻,抓住高速公路容易发生盗窃,敲诈,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案件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三是教育引导村民以理性、合法、人性化的形式正确对待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给村民带来的损害,表达合理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四是施工单位与当地政府要是建立健全联防、联调、联治工作制度,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五是要以开展"平安标段、平安工区”、为载体的创建活动,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总之,高速公路建设中的社会矛盾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的问题,只要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同时又依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依法保证农民利益,把修建高速公路与建设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高速公路建设与解决农民利益的关系,就能保障高速公路建设顺利进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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