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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的发展_通信论文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栏目:通信论文    收藏本页


一、引 言

当前的通信网正向着智能化、宽带化、个人化的方向发展,其本的电信服务已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各种用户对电信业务的需求变得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电信网能迅速而灵活地向用户提供种种电信业务。传统的新业务提供方法是每提供一种新业务,网上的所有交换机增加一块软件,成本很高,可靠性差,维护困难,而且需要很长时间。智能网技术克服了传统方法的这些缺点,采用交换与业务分开的思想,对业务的适应性强,生成业务的周期短,同时其规范性又使各厂商更容易互通,这一切使得其在世界各地得到广泛的应用。

二、智能网及业务在全球的发展状况

随着ITU-T对智能网各个阶段的标准制定,全世界许多国家都开始实施和建设智能网,并积极投入商业服务。据统计现在全世界已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智能网,并在此基础上开放了一系列智能网业务,这些智能网业务由于能够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以及可以快捷、灵活,有效地满足用户各个方面的需求,所以一经推出,便受到用户的热烈欢迎。

如果说全球市场1984年以前智能网一直处于实验测试和开发阶段,那么1985年就可以说是从实验室走向现场配置的一年,而1986年后则是全世界全面走向商用的阶段。现在欧、美的许多电信运营公司在市场上已经有了足够多的IN业务并开始从这些业务提供中获益,以美国为例,IN业务的收入每年都以10%以上的速度增加,其它国家开办的IN业务也都为电信运营公司带来了巨额收益。据国外一项市场调查表明,VPN和电话卡业务在过去的两年里发展最快,而被叫集中付费仍是最广泛配置的业务。

从已经提供智能网业务的国家来看,各国的业务发展状况也不相同。例如美国目前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最完善的智能网,所提供的IN业务种类繁多,远不止CS-1中规定的25种,其中主要有:800业务,900业务,电话卡业务等。而欧洲国家主要开展VPN业务,附加费率业务等。

中国自1995年开始智能网建设,各运营商已建成自己的全国骨干有线智能网,天津、山东、郑州等已建成本地智能网,开放的业务主要有:300业务、800业务、校园卡业务、广告业务、代付费业务等。目前随着GSM网络的迅猛发展,移动智能网的建设也已经在99年初步展开。

三、移动智能网

1、移动智能网标准

目前涉及移动智能网标准的规范主要有两个:一是由ETSI组织在GSM phaseⅡ+制定的Camel标准;另一个是由美国TIA(通讯工业协会)组织制定的IS-41D,IS-771标准,我国移动网上绝大部分产品都遵从GSM标准,因而采纳Camel标准建设中国的移动智能网体系。

移动网络增强逻辑的客户化应用(Customized Applications for Mobile network Enhanced logic-Camel)是对智能网呼叫模型和信令协议的调整,它是一种工具,能够帮助网络运营商在GSM移动网上为漫游用户提供增值业务。Camel的特征是为用户提供一种与服务网络无关的业务一致性。它是一种网络特征而不是补充业务。即使用户不在归属公共陆地移动网络(HPLMN)中,它也可以作为一种手段帮助网络运营者向用户提供特定的业务。

Camel是在CS-1和CS-2标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标准的实施分为阶段1(PhaseI)、阶段2(phaseⅡ)和阶段3(phaseⅢ)。1985年5月基本结束了阶段2的标准化工作,Camel标准的进展工作如表3.1所示。

表3.1 Camel标准的工作进展

最终完成 发布时间 在市场上形成产品
1997、2完成第一阶段工作(Camel PhaseⅠ) 1998.1 1998年中期
1998、5完成第二阶段工作(Camel PhaseⅡ) 1998.11 1999年中期
1999、12完成第三阶段工作(Camel phaseⅢ)

CAP(Camel Application Part)基本ETSI的CoreINAP,是gsmSSF与gsmSCF之间的接口协议,另外还规定了gsmSRF与gsmSCF之间的接口。MAP(Mobile Application Part)是GSM系统的移动应用部分,它为GSM系统提供必要的信令功能,在GSMphase2+,为了满足Camel网络的需要,特地增加了一组MAP操作,并对已有的若干个MAP操作作了修改。



2、Camel的特殊性

Camel业务与传统智能网的业务一个很大的区别在于:传统智能网业务通常是在发端分析信息点触发的,对智能业务的设定可在被叫分析处。而Camel业务的触发机制是依据移动用户的签约触发数据(SCP地址、业务键和触发检测点)进行的,无需对此进行被叫分析,其所触发的业务由业务键业标识,再根据SCP地址寻址到特定的SCP。如果用户签约多种业务,则要按签约的多个触发标准的排列顺序逐个匹配来确定业务。如果需要支持混合业务,就目前标准的状况来看,有一定的制约性。由于一个用户在一个时间仅能够从一个业务键来激活业务,因而需要在SCP中考虑协调多种IN业务、即通过嵌套的方式来实现多种业务。这种触发机制有可能在以后的标准化工作中再进一步地改进。

另外,gsmSCF中运行的业务逻辑是一个嵌套的业务逻辑,由一个入口业务逻辑来触发其它的业务逻辑,或者第二次触发。这种机制有可能增加Camel业务设计的难度。

3、国内移动智能网建设思路

在国内,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和移动用户的迅猛增加,移动用户对各级移动业务的需求直来越高,这不仅反映在用户要求提供多种多样优质、方便、灵活的业务,而且也反映在电信营运者满足用户需求的速度、电信资费以及用户自己控制所需业务的满意程度上。能否满足用户的这些需求,已经成为电信营运者在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当务之急,更是电信运营者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要手段。当今电信业务的重点已从商品化业务移向具有创意识的客
户化新业务。移动智能网结合了一系列先进客户化业务,能够提供快速的业务生成,业务引入和业务的客户化,因而成为网络和业务运营商争取更多的客户,增加回报效益,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有利工具。

在建设移动智能网过程中为保证快速实现全网的漫游的前提下,可考虑遵循以下建设思路:

■遵循统一的标准,所提出的智能网解决方案以ETSI相关技术体制、规范和应用规程为依据,并参考ITU-T的标准;为保证全网无缝业务的覆盖和漫游,智能网业务应基于统一标准的CAMEL解决方案。

■网络建设应以业务快速提供为原则。

■尽量实现漫游时的无缝业务覆盖。

■能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业务的拓展。

■移动智能网的结构应从全程全网出发,既要满足现阶段移动智能业务的要求,又要满足将来移动智能业务拓展的需求。

■面向目标网络来建设。

为了网络资源的共享,保持MSC/SSP的相对稳定,初期在网内建设独立的IP将是大势所趋。这符合Camel的原则,也符合网络安全的需要。

综上所述,从长远看,解决移动新业务应基于Camel智能网实现并应采用Camel PhaseⅡ标准来实现业务的全国漫游。

4、业务建设

移动智能网是一个迭加在现有GSM移动网的业务网络,网络建设是基础,它要服从于业务建设,业务建设是成功的关键。在业务建设的过程中,要考虑业务的合理选择和业务的运营管理与拓展的方便性。

目前,移动智能网可提供的业务主要有预付费(Prepaid)业务,移动虚拟专用网(Mobile Virtual Private Network)业务,无线800(wireless800)业务等。

每一种新业务的主要使用对象和用途即为该项目业务的目标市场。不同类型的业务,其目标市场存在巨大差异,占有目标市场就需要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移动智能网的业务很多,这就需要不仅了解这些业务的功能,还要对这些业务的市场特征进行分析、归纳,从方便性,经济性,社会效益等方面分析业务对客户的功效,进而制订相应的策略,以引导业务的发展。尤其在开始阶段,这种市场分析和策略的作用值得关注。

在中国,用户对移动智能业务还不熟悉和了解,各地区的经济存在差异,用户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因此,对引入的移动智能网业务理应选择有限、成熟并易于开展的几种业务,如移动智能网所提供的预付费业务,在中国可用于消除处理拖欠或不付电话费的困难,对移动预付电话用户有固定的话费限制,不能超支或预支,而这是电信部门最关注的方面之一。考虑到预付费业务具有的这些优点及国外开通的良好情况,可以该业务为突破口,以普通手机用户和新增用户为对象,策略定位于扩大移动网的用户数量和业务量,提高移动网资源利用率。并有选择地在有条件的地区开放,以保证移动智能网业务有一个比较好的开端和投资收益率,待取得一定的经验并对移动智能网业务的潜在市场有了更进一步的分析、了争之后,再扩大业务的种类和覆盖区域,并向可以接入现有移动网的所有用户提供更多的移动智能网业务。

在业务的运营管理上,对于运营在全网的业务(如预付费业务),要统一标准,以便于业务在全网的开通运行。而对于本地业务,可借鉴有线智能网在某些地区的一些成功经验,如天津和山东的广告业务及其它智能网业务运营经验,除标准智能网业务外,根据本地用户的电信消费观念习惯和文化背景,不断开发出具有本国或本地特色的业务,并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制定灵活多样的具有吸引力的资费政策,完成对标准智能网业务的补充,吸引更多的客户,动态地适应本地区用户不断发展、变化的业务需求,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业务受理点要多点分布,提供全中文化的简单直观的业务受理窗口,以接近客户,方便客户申请业务。

四、智能网标准的发展

1997年1月ITU-T11组召开的会议,明确了智能网CS-3的研究内容和实现目标。智能网CS-3是CS-2的进一步发展,对其研究可分为CS-3,1近期目标(1997~1998年)和CS3.2中长期目标(1999~2000年)两个阶段。ITU-T的11组于1998年5月召开的会议,决定将智能网CS-3.1定义为智能网CS-3,智能网CS-3.2定义为智能网CS-4。智能网CS-3标准于1999年初推出,它基本上沿用智能网CS-2的体系结构,对智能网CS-2的体系结构和呼叫处理模型未做大的改动。智能网CS-3的研究内容包括对智能网CS-2能力的加强,智能网与因特网的综合以及智能网支持移动的第一期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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