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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陷阱与新闻偏见_新闻传播论文

论文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论文栏目:新闻传播论文    收藏本页

    偏见的第二层含义是指“对新闻所作的不公正的、不诚实的、自私的、不平衡的或者误导性的歪曲”。我国学者童兵教授系统地归纳了“不公正报道”的5种表现:1)偏袒一方,压制另一方;2)强扭事实,片面报道;3)主观武断,强加于人;4)不给更正,难以申辩;5)作者有权,读者无权。
 
       上述第二层意义上的新闻偏见违背了新闻的真实、客观、与公正等三项基本原则,是媒介应该、而且有可能避免的,中西方的新闻职业规范对此都有明确规定。
    关于新闻偏见,还有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这就是有意的偏见和无意的偏见。有意的偏见是记者或媒介组织为了一己的私利或好恶而有意歪曲事实;无意的偏见则是指记者或媒介组织由于能力的局限或其他客观原因而无意造成的不公正报道。有意的新闻偏见主要依靠法规制约和社会监督来加以控制;无意的偏见则必须通过记者和媒介组织的主观努力进行克服。
    
“目击者”陷阱

    为增强现场感和真实感,新闻报道向目击者或信源求证,这本身是无可非议的。但如果以为目击者或信源的话绝对可靠就会掉进“目击者”陷阱。记者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击者的个人观察可能会受他的个人偏见、思维定式、观察能力、经历、压力或者私利的影响。而且,即使目击者是记者本人,上述个人局限性也在所难免。如果认识不到这一陷阱,以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便真实无疑,不去进一步多方求证,那么记者的报道便很可能因偏见而失实。

       例如,扬州有一家报纸曾报道过一条轰动一时的消息:《博士开餐馆》。这条新闻说的是,一位留学德国的博士戴某回国后,在扬州开了一间小餐馆,其言下之意无非是大材小用了。这则消息见报后,引得不少市民争相到该餐馆用餐,一睹博士风采。后经调查发现,这位“洋博士”原来大学本科都没有念过,他的所谓留学经历查无对证。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一条假新闻呢?从记者的思维方法的角度看,我们似乎可以归咎于“目击者”陷阱。据最初采写这篇报道的记者说,她当时决定发这样一条新闻,主要是因为她所在的报纸两年前曾刊登过一篇由戴某所写的文章,而且当时那篇文章曾引起扬州人的一场讨论。现在戴某回来了,她决定作一下回访。根据戴某提供的硕士学位证书,和他在法兰克福呆过的经历,她相信了戴某所提供的“在读博士”的说法,觉得在读博士开餐馆也是新闻点,所以就有了那篇报道。

      这位记者显然是过于相信了自己的“目击”。她亲眼读过戴某的文章,亲眼见过戴某的硕士学位证书,又亲耳听过戴某的留学故事,于是便断定戴某的自述千真万确了。现在的问题是,她的“信源”与这条新闻有明显的利益牵涉,因此她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后来澄清这条假新闻的记者杨青春便成功地避免了这一“目击者”陷阱。他根据戴某提供的求学经历,首先向扬州大学档案馆核实,结果发现戴某根本没有上过这所大学的本科,而是在这里的培训班上过课;然后,杨青春又分别向南京大学俄语研究所和中国驻白俄罗斯大使馆咨询,结果发现戴某的硕士学位纯属假冒;最后,杨青春又托同学了解戴某所提供的德国某大学的有关专业和导师,结果证明戴某的“在读博士”的经历纯属虚构。
    这一事例提醒记者:不可轻信自己的“目击”,也不可轻信当事人或其它信源的一面之词。

“先入之见”陷阱

    记者如果在采访之前就有了对某个问题的结论,于是带着既有的观念去寻找相应的新闻来证实自己的看法,这样他就面临掉进“先入之见”陷阱的危险。
    列宁曾经说过:“社会生活现象极端复杂,随时都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个论点。”“先入之见”陷阱的危险性正在于,它使记者的注意力仅仅集中在有利于自己的“先入之见”的相关事实上,忽略或轻视与这种既有观念相矛盾的事实。假如一个记者事先便完全接受了这样一种观点或“上级指示”,相信大规模建设经济开发区是发展本地经济的最有效途径。于是,他带着求证这一观点的目的去采访,自然不难找到某某县市或某某乡镇的成功经验,如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外资,或创造了数以千万计的产值或税收,还有高楼林立的现代化城市图片,等等。然而,这只是开发区建设的一个方面。同样真实的另一面是,开发区侵吞了大片良田,许多所谓开发区实际上“开”而不“发”,圈占的土地弃置荒芜,周围的农民流离失所,当地环境还有可能因此大大恶化,等等。遣憾的是,这后一个方面完全被记者忽略了或者不愿意正视,原因很简单:记者的目光被他自己的“先入之见”完全遮蔽了。
      
“虚假调查”陷阱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事物需要通过数字进行表达,而人们的思维也日益追求客观和严密。在此背景下,“精确新闻报道”应运而生。所谓“精确新闻报道”,是指记者在采访新闻时运用调查、实验和内容分析等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来收集资料、查证事实,从而报道新闻。这种以数据性事实为依据的新闻叙述方式,具有更准确、更易理解和更客观可信的特征。然而,记者如果不能掌握有效的抽样调查方法,只是用一些道听途说的似是而非的数字填充在新闻报道中,冒充“精确新闻报道”,他便会掉进“虚假调查”陷阱,其结果,谬种流传,误导受众。下面是某报2003年11月21日的一则报道:

   中国教师“走穴”泛滥成灾
    记者近日与一些中学生聊天发现,许多初三、高一、高三学生都请在职教师做家教,其他学生也多半在上一些名师辅导班。“课内不足课外补”现象已渐成气候,不少学生在学校放了学,啃上几口面包就到老师家报到,有的干脆在老师家搭伙,而周末多半在外地名师的辅导班中“度假”。一些名师的“业余收入”直逼万元,就是一些工作没几年的青年教师,也因戴上了名校教师的光环,做个几年家教就解决了一套房子。在职教师家教的泛滥甚至让一些学生分不清课内课外,把课后的“加餐”当成“主食”,造成了学习上的“营养不良”。
    且不说,该报道耸人听闻的标题是否适合套在全国各地各级各类教师的头上,这里要指出的是,采写这条新闻的记者违背了抽样调查的最基本原则。他仅仅基于偶尔碰到的“一些”(很可能只有3、5位)中学生的聊天,而不是对全国各地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的随机抽样调查,便试图对全中国的教师“走穴”现象做出判断,这种轻率到了简直不可思议的程度。而且,该报道通篇使用一些含糊的数字,来描述构成这篇新闻的关键信息,如“许多”、“多半”、“一些”、“不少”、“直逼万元”(是月收入还是年收入)、“几年”,等等。这样貌似客观的报道,根本无法让读者获得对所报道事件的准确判断。即便“中国教师‘走穴’泛滥成灾”是事实,这样的报道也不能令人信服。
  
       我们再来看某新闻网上的一篇“精确新闻报道”,题目是《“海归”身价调查》(2003年11月24日)。既然是“调查”,我们自然有理由期待从报道中找到有说服力的数据。事实上,该报道也提供了一些数据,现按文中出现的顺序列举如下:
    (1)调查显示,在过去的20年里,有近60万国人留学海外。到目前为止,已有15万人学成归国。而且,“海归”的人数还在以每年13%的速度递增。
    (2)据了解,去年仅上海一地找不到工作的“海归”已达7000人。
    (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字,自1978年至2002年底,我国的出国留学人员达58万人,到目前为止,15万人学成归国。去年,回国的“海归”将近1.8万人,比上年增长了47%。
    (4)据调查,北京人才市场“海归”和本土人才的薪酬期望和招聘单位愿意支付给两类人才的薪水落差越来越小,大有齐平的趋势。
    (5)据中国社科院最近发布的“中国留学归国人员调查报告”显示,大部分“海归”派选择回国看重的是个人的发展,78.8%的人选择了更能发挥本人才能的职业。

    从“精确新闻报道”或本文所谓的“虚假调查”陷阱的角度,我们不难发现上述调查结果中潜藏的问题。首先,作为对“海归”身价的一篇深度报道,该文理应提供有关这个问题的直接数据,如留学归国人员在全国的就业率、职业分布、平均收入水平及其与本土同类人才的收入比较。然而,从整篇报道中,我们找不到任何这些方面的可靠数据。(1)、(3)、(5)是可靠的调查数据,但并不是本报道主题所需要的关键信息。(2)所提供的数据是相关的,但并不完整。从中,我们只能了解上海一地去年一年中“海归”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但不知道本土人才的求职状况(说不定数以万计的本土人才找不到工作),因而无法进行必要的比较;而且我们并不能简单地从上海的情况推测全国的情况(完全有可能“海归”过于集中在上海)。(4)所提供的信息是相关的,但同样是残缺的,它只告诉我们北京一地的情况。其次,该报道并没有提供有关调查的重要背景信息,因而文中的数据是大可怀疑的。例如(2)所说的“据了解”到底是谁去了解的?向什么机构了解的?该机构是如何调查的?(4)所谓的“据调查”是谁做的调查?在什么时间、在什么范围内、用什么方法进行的调查?没有这些背景信息,读者完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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