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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课程目标与教材

    教案作者:不详   教案来源:教案中心   教案栏目:信息技术教案    收藏本页

    一、信息技术教育的课程目标

    2000年10月,“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在这次会上,教育部部长陈至立作了题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中小学大力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报告。大会印发了《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和《关于在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以及《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等重要文件,要求各地按照《指导纲要》的精神制定适合本地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编写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教材。

    对于信息技术教育的课程目标,可以从管理和教学这两个方面来理解与把握。

    (一)从管理的角度看课程目标

    《通知》决定,“将信息技术课程列入中小学生的必修课程,并应用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改革的结合,促进教学方式的变革。要积极推进,加快发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大力加快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工作步伐。”

    《通知》为各地高中、初中、小学制定了信息技术必修课的阶段目标:“2001年,全国普通高级中学和大中城市的初级中学都要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3年,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初级中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2005年,所有的初级中学以及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小学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并争取尽早在全国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为各地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指明了分阶段达到的目标(见下表)。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加快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信息技术课程教材要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主,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激发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培养学生收集、处理和应用信息的能力以及利用计算机进行自主学习、探讨的能力。教育学生正确认识与技术相关的伦理、文化和社会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鼓励信息技术课程教材多样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与协调,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教学安排选用信息技术教材,抓好精品教材的推广和使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指导编写适合本地特点的信息技术课程教材,也可以省际联合编写。”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努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鼓励在其他学科的教学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并把信息技术教育融合在其他学科的学习中。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多媒体教学进入每一间教室,积极探索信息技术教育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教学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全面提高中小学迎接21世纪挑战的能力。”

    以上可以看作宏观管理角度的目标,简言之,就是“列入必修课,分阶段实现,立足于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鼓励教材多样化,加强与其他学科的课程整合”。

    (二)从教学的角度看课程目标

    《指导纲要》指出,“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任务是: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对人类日常生活和科学技术的深刻影响。通过信息技术课程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的能力,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与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伦理和社会等问题,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培养学生良好的信息素养,把信息技术作为支持终身学习和合作学习的手段,为适应信息社会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打下必要的基础。

    信息技术课程设置要考虑学生心智发展水平和不同年龄阶段的知识经验和情感需求。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教学内容安排要有各自明确的目标,要体现出各阶段的侧重点,要注意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对其他课程进行学习和探讨的能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各类学科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这里的每一句话都是非常重要的。

    为便于各地落实,《指导纲要》为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分别规定了具体的教学目标:

    小学阶段

    1.了解信息技术的应用环境及信息的一些表现形式。

    2.建立对计算机的感性认识,了解信息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培养学生学习、使用计算机的兴趣和意识。

    3.在使用信息技术时学会与他人合作,学会使用与年龄发展相符的多媒体资源进行学习。

    4.能够在他人的帮助下使用通讯远距离获取信息、与他人沟通,开展直接和独立的学习,发展个人的爱好和兴趣。

    5.知道应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系统及软件,养成良好的计算机使用习惯和责任意识。

    初中阶段

    1.增强学生的信息意识,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及其对工作和社会的影响。

    2.初步了解计算机基本工作原理,学会使用与学习和实际生活直接相关的工具和软件。

    3.学会应用多媒体工具、相关设备和技术资源来支持其他课程的学习,能够与他人协作或独立解决与课程相关的问题,完成各种任务。

    4.在他人帮助下学会评价和识别电子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相关性。

    5.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意识,能够遵照法律和道德行为,负责任地使用信息技术

    高中阶段

    1.使学生具有较强的信息意识,较深入地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及其对工作、社会的影响。

    2.了解计算机基本工作原理及网络的基本知识。能够熟练地使用网上信息资源,学会获取、传输、处理、应用信息的基本方法。

    3.掌握运用信息技术学习其他课程的方法。

    4.培养学生选择和使用信息技术工具进行自主学习、探讨的能力,以及在实际生活中应用的能力。

    5.了解程序设计的基本思想,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6.通过与他人协作,熟练运用信息技术编辑、综合、制作和传播信息及创造性地制作多媒体作品。

    7.能够判断电子信息资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相关性。

    8.树立正确的科学态度,自觉地按照法律和道德行为使用信息技术,进行与信息有关的活动。

    对于具体的教学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三种安排”。

    《指导纲要》中明确指出:“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内容目前要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主”。这句话解决了教什么的问题。

    大家知道,此前,我国中小学开展了近20年的计算机选修课的实验、推广、普及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学内容包括计算机的基础知识与基本应用。近几年,又逐步加强了网络和多媒体方面的教学。一般说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是信息技术的核心,以往的教学内容基本覆盖了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处理、应用等各个方面。因此,信息技术课仍然“以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主”,在师资、设备、教材、教研成果、教学体系等诸多方面都有比较扎实的基础,为学生提供的教学内容也基本与课程名称“信息技术”相符。在这里强调“目前”,为以后适当地拓广、加深留下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对于理想中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到底该教什么,目前是见仁见智,经过实践、总结、归纳后,问题自然会得到解决。

    对于怎么教,《指导纲要》指出的“上机课时不应少于总学时的70%”非常重要。实践表明,计算机课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用“纸上谈兵”的方式不可能达到教学目的,要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去积极、主动地实践、探索。

    前面所说的“三种安排”,指的是《指导纲要》里“课程教学内容安排”部分。其中,小学安排了4个基本模块和两个拓展模块;初中安排了5个基本模块和两个拓展模块;高中安排了6个基本模块和两个拓展模块。

    小学

    模块一 信息技术初步

     (1) 了解信息技术基本工具的作用,如计算机、雷达、电视、电话等。

     (2) 了解计算机各个部件的作用,掌握键盘和鼠标器的基本操作。

     (3) 认识多媒体,了解计算机在其他学科学习中的一些应用。

     (4) 认识信息技术相关的文化、道德和责任。

    模块二 操作系统简单介绍

     (1) 汉字输入

     (2) 掌握操作系统的简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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