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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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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地区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地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推进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机关党员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局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培育机关工作人员的宗旨观念、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一、加强党风廉政机制建设,全面创建廉洁型机关

(一)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力构筑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内设部门落实执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印发了地区司法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和责任分解方案,并与局机关各科室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科室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量化考评,与科室、个人的考核奖惩挂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细化和查找司法局机关干警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在已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反复修改、补充、确定防控风险具体措施。局领导和各科(处)室负责人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我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地区司法局工作规则和考核、监督、问责等制度规定,形成一套程序严密、配套完善、可操作性强、相互监督制约作用明显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实现岗位廉政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三)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按照“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及行政议事规则,推行副职领导主管财务、正职领导进行监管的双向监督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党内监督,开展了对各县(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评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在开展对各县(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督查工作中,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加强对今年新提拔科级干部的廉政考察,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进行了岗位廉政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认真落实“五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在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五重一大”制度,将贯彻执行“五重一大”制度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五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在今年地、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等重大事项中及时向地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报告,并对“五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应保密的外,都能通过局全体干部大会、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网和党务公开微博进行公开。

二、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全面创建学习型机关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整体效应,制定了《地区司法局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确保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工作到位。

一是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了全体党员的从政道德、职业道德、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二是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通过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讲座、参加地区廉政知识测试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廉政意识等内容的培训。三是认真抓好正反典型教育,开展了向“当代雷锋”庄仕华同志学习活动,观看了中纪委摄制的电教片《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座谈讨论,深刻分析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并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进行自查,找出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使全体干警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了党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四是组织开展地区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重点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廉政专题学习,播放一部典型案例电教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开办一次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进行一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活动,对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和律师党员将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忠诚履职、廉洁奉公等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在“亮岗履职”的承诺中,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营造机关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地区司法局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主线,与地区“法治六进”、“机关文化建设年”和“德行哈密”活动有效结合在一起,通过开办机关大讲堂、道德讲堂、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干部轮流授课等形式,将党建文化、廉政教育和精神文明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是将廉政文化与“法治六进”活动相结合,将廉政教育纳入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中,以“法治六进”为载体,用廉政教育法制讲座、廉政书画展、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廉政文化进行宣传、普及,进一步延伸和拓展了廉政法制教育的领域和范围。

二是投入经费,精心制作了以“廉政建设”、“道德建设”及警句名言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牌,将局机关每个楼层都建成廉政文化长廊;每上一层楼,都有不同内容、不同风格的文化墙;每进一个会议室,都有体现司法行政文化的牌匾和标语;每名党员干警桌上都设有廉政风险防范的等级标示和廉政警句的监督牌,努力在党员干部中营造一种“崇廉尚廉、思廉思进”的文化氛围。

三是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活动。党组副书记、局长王忠锋同志围绕“保持纯洁促廉洁”的主题,从共产党员保持纯洁性的重要性、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以及司法行政干警必须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三个方面,进一步强调了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为使讲课更加生动、形象,精心制作了课件,以图片和漫画的形式生动地进行展示,充分发挥了司法局领导干部“引学”和“带学”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地区司法局“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引向深入。

四是每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都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按照各自分工和岗位职责,分别制定责任书内容,将廉政承诺书的履行情况列入年底党员民主评议和科级干部量化考核内容,并在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让全体党员进行监督,确保承诺书签订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五是开展了“廉政书法比赛”。党总支专门召开总支会议,讨论制定活动方案,为所有参赛人员精心准备统一稿纸,并精选两篇廉政美文,全体党员干部在踊跃参加的同时,认真的完成了自己的参赛作品,由党组书记王瑛同志为组长的裁判组,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通过开展廉政书法比赛,不仅进一步丰富广大党员和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加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热情,同时也增强了机关党员和干部的团队精神,树立廉政意识,进一步推动“学习型、廉洁型机关”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切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地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地区司法局2014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科室,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地区司法局2014年度绩效考评指标》,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每项考核指标逐条进行分析,合理量化,各县(市)司法局、本局各科室对照考核任务,进行半年和年度绩效自查,自评打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以管理促作风、以考评提效率。

(二)继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调整充实了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组,健全完善了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制度,设立了效能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加大了对全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促使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能更好地依法履责、高效办事。认真执行《哈密地区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调整了督查组成员,健全完善了效能督查制度,采取群众测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对机关各科(处)室、全体工作人员实施量化考核,使机关全体干警工作有标准、作风有约束、学习有目标、履责有监督。

(三)切实改进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按照地委“十二项规定”,制定了《地区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从改进学风、加强调研、精简会议活动、规范文件、简报和新闻报道、控制经费开支、厉行勤俭节约等十个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制定了22条具体的措施,并由地区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全系统执行、落实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积极开展警务督察工作。制定了《2014年地区司法局警务督察工作要点》,把警容风纪、着装管理、警车管理、对“危安类”和“三类”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及重大警务部署组织实施情况的督察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能方面都纳入警务督察工作范围。局警务督察组对两县一市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开展了警察督察专项活动,对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容风纪、着装管理、警车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进一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有效提升警务效能。

(五)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积极开展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工作,通过充分利用哈密政府网、党务公开网、哈密普法网站、党务公开微博等信息平台,将单位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及工作动态进行发布,及时更新党风公开网及党务公开微博,努力拓展党务公开的途径。在地区公证处、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将单位经费使用情况、重要决策、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在司法局办公大楼入口处及大楼外侧制作设置党务公开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坚持以服务为民、廉洁从政为重点,牢固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一)启动2014年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系统内开展了警示教育、提升服务质量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开门评议、网上评议、跟踪评议和行风监督员评议活动,积极推进部门行业民主评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形成作风建设督查、评议、考核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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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通过媒体、宣传栏、门户网站和岗位监督岗等载体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公开,促进司法行政权力高效运行,提高行政效能。

(三)建立完善了责任追究机制。结合司法行政特点,进一步健全干警投诉、执法过错违纪责任追究、涉法涉诉信访处理等机制,进一步强化自查、评议和责任追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注重加强基层调查研究。今年,局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多次带队深入县(市)各基层司法所、调委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地区各法律服务机构,了解基层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倾听基层对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建议,为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发展思路奠定了基础。深入扶贫联系点—萨尔乔克乡巴牙村开展了扶贫工作调研,深入贫困户家中与牧民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巴牙村基本情况、收入状况和牧业生产方面存在的困难,并根据情况确定了今年的扶贫工作思路和扶贫项目,为今年巴牙村整村推进工作,共筹资10万元为每户安装一个太阳能。每名局领导根据调研项目撰写了1-2篇党建、扶贫、廉政建设、法律服务行业、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五)着力抓好法律服务行业纠风工作。年初与各直属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所、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法律服务行业纠风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了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建设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建立律师诚信监督体系,加大了对公证、律师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警示教育,加大对公证、律师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地杜绝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2014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反腐倡廉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廉政教育的形式还需进一步多样化、廉政档案还需进一步规范、与上级纪委及其派出纪工委的沟通联系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作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条主线,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规范约束、纠正惩处为主要措施,突出抓好四项工作,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解决群众关切热点问题;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完善制约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系统内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畅通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

(一)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采取不同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教育措施、落实教育任务。创新载体,着力抓好廉政文化活动。

(二)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建设。对缺乏配套性,原则规定得多、细节规定得少的制度,逐一进行梳理和清理,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努力形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提高落实政策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全系统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对涉及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实行全方位监控机制;认真落实领 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

(四)突出抓好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执行力。围绕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两个关键环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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