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您当前的位置:57365.com -> 实习报告 -> 入党入团 -> 入党指南 -> 范文内容

2013年最新优秀通用入党指南

范文作者:本站    范文来源:本站整理    范文栏目:入党指南    收藏本页
 一、确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1)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今后的努力方向;附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教育和鼓励。
  (2)对群众推荐的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工作骨干,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党支部建立登记卡片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登记卡(党小组或党支部有会议记录),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党支部确定考察对象
    对已提出申请,各方面条件符合的同志,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4、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花名册》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在支部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时,要查看支部会议记录。考察期为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3)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6、集中培训(上级党委)
    对考察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
    没有经过培训和培训结束时,经考试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7、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联系人)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了解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8、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可由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进行审查,经过政审、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9、 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 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 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 申请人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
  (4) 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和舅舅、伯伯、叔叔等)情况。
    政治审查的办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审后要形成综合性材料。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10、 初审(上级党委)
    初审要求:
  (1) 审查、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中央、省、市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
  (2) 送审材料有:考察表、申请书、自传、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政审综合材料、培训考试试卷、思想汇报(每半年一次)、发展对象花名册、其它。
  (3) 上级党委组织委员在考察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二、预备党员接收阶段
    11、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申请人的培养人,志愿书应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做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志愿书填写后,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要做到全体党员参加,情况特殊,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且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到会才能召开,要做好会议记录。大会内容:
  (1) 申请人读《入党志愿书》中自己填写的部分;
  (2) 根据需要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3) 介绍人依次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发表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意见;
  (4) 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申请人的审查考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
  (5) 到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6) 发展对象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
  (7) 党员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向大会宣读(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决议)。
  (8) 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注:1、如同时讨论两名以上人员入党,则应逐个进行表决。
    2、支部大会表决时,采用票决制。申请人一般不退场。
13、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上级党委
    支部大会后应及时将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自愿书》上,并在会后一周内上报上级党委。
    决议的填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说明申请入党者的基本情况。二是支部大会对他的基本评价。三是记载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要写清支部党员数、到会党员数和其中有表决权的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最后要写上支部名称、通过决议的年、月、日。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4、发展对象谈话(上级党委)
    上级党委应指派委员两人以上对发展对象进行谈话,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以及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情况,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自愿书》上。
    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后,一个月内由上级党委进行材料审核把关。
    送审材料:(1)第10项预审材料;(2)入党志愿书;(3)会议记录。
15、召开会议审批(上级党委)
    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上级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坚持“六个不批”: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不批;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或政审不清不批;材料不全,程序不规范不批。
    上级党委必须在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大会的三个月内审批。
注:党委会审批两名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票决。
16、填写“党委审批意见”(上级党委)
    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党委会上表决情况和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由党委书记签名、盖章和加盖党委印章,并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17、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 党支部书记应与本人谈话提出要求,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2) 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并参加组织活动;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18、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委或党支部)
    一般由党委或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方式。宣誓仪式的程序:
  (1) 宣誓人排队站在台前,全体人员站立,奏(唱)《国际歌》;
  (2) 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3) 宣读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
  (4) 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过肩宣誓;
  (5) 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跟读,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全,宣誓人分别自报姓名。
注: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三、预备党员
    19、继续教育和考察(党支部)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待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21、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本人应主动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其内容包括: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做出全面的总结,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得如何;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
  (1) 党支部布置所在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参考;
  (2)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3) 支委会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条件,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党员大会到会数按12项要求);
  (4) 预备党员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汇报自己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说明的问题
  (5) 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工作、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
  (6) 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7) 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票决、公示。
  (8) 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填写应简要说明预备党员的预备期间的表现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写清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必须写明是同意按期转为正式党员,还是延长预备期,或是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的,应写清延长时间。
注:若预备党员要延长预备期的,只能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半年至一年,已延长一次预备期的预备党员,如果仍不具备党员条件,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2、党委审批
  (1) 党支部将党员讨论结果在支部大会通过半个月内报告上级党委;
  (2) 上级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在支部党员大会后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提出要求,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3) 如批准为正式党员,应注明党龄从哪年哪月哪日算起,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
23、善后工作(党支部)
  (1) 上级党委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新转正党员谈话。同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
  (2)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及时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我要投稿   -   广告合作   -   关于本站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留言
Copyright © 2009 - 20012 www.www.hxswjs.com All Rights Reserved.57365.com 版权所有